第三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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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法令彙编 第三集》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11616
颗粒名称: 第三條
分类号: D564
页数: 1
页码: 29
摘要: 反动党团登记自新实施办法第三条。
关键词: 川南区 反动党

内容

第三條凡上述人員,履行登記手續時,應攜帶戶口表冊(無者免帶)及本人最近二寸半身免冠正面像片二張,並須呈繳及報吿所有或所知之下列物件及反動組織:
  一、繳出所屬或所知道之反動黨團組織人員之名册(姓名、化名、年齡、籍貫、性別、現在職業、現住所等)。
  二、繳出證件、徽章、符號與僞委派令等一切反動證據。
  三、檔案文件表册及宣傳品。
  四、武器、彈藥、電台、密碼、物質、通訊器材、毒品及重要違害物品、隱藏物品等。

知识出处

法令彙编 第三集

《法令彙编 第三集》

《法令汇编第三集》主要介绍了关于颂发「川南人民行政公署试行组织条例」的通令;附川南人民行政公署试行组织条例;辟于划一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印信并颁发新印的通令;关于公布「川南区对实施土地改革法的若干具体问题处理办法」的指示;附:川南区对实施土地改革法的若干具体问题处理办法等法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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