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未進行土改地區的行政區劃原則上應暫維現狀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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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法令彙编 第三集》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11603
颗粒名称: 關於未進行土改地區的行政區劃原則上應暫維現狀的通知
分类号: D035.1
页数: 1
页码: 21
摘要: 关于未进行土改地区的行政区划原则上应暂维现状的通知。
关键词: 土改地区 区划问题

内容

關於各地區劃問題,我署曾先後發下署民政劃字第二四九號指示、和第七九四號通知,現本區卽將全面進行土改,各地區劃,不宜有太多 的變動,轉再規定:
  一、我區尙未進行土地改革的地區,行政區劃原則上應暫維現狀,不予變更。
  二、巳經决定變動的區劃,如插花飛地等的變更管轄,又巳取得當地羣衆同意,應按規定儘速報來。
  三、巳完成土改地區,應酌暈調整、鄕(行政村)行政區劃,縮小區、鄕行政範圖,以便利人民管理政權,其增設、裁併、更名、和界限 變更等,應送行署批准施行;但如渉及變更尙未土改的鄰縣(市)的區域,應暫緩進行。
  四、巳經土改尙未調整區,鄕行政區劃的各縣,及未經土改的各縣市,應將士改後調整區鄕方案或計劃擬定送來,土改後巳調整好區鄕的 各縣,希詳報實施情况。
  以上各項,希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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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彙编 第三集

《法令彙编 第三集》

《法令汇编第三集》主要介绍了关于颂发「川南人民行政公署试行组织条例」的通令;附川南人民行政公署试行组织条例;辟于划一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印信并颁发新印的通令;关于公布「川南区对实施土地改革法的若干具体问题处理办法」的指示;附:川南区对实施土地改革法的若干具体问题处理办法等法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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