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準備縈軍復員工作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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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法令彙编 第三集》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11573
颗粒名称: 關於準備縈軍復員工作的指示
分类号: E263
页数: 2
页码: 12—13
摘要: 西南军政委员会民政部决定对荣军学员中能复员回家生产就业者办理复员,我区荣校学员,约有八百余人,经一时期的政策法令学习后,其中三百人拟于六月下旬开始复员。
关键词: 川南区 复员工作

内容

西南軍政委員會民政部决定對榮軍學員中能復員回家生產就業者辦理復員,我區榮校學員,約有八百餘人,經一時期的政策法令學習後, 其中三百人擬於六月下旬開始復員。爲做好這次復員工作,特指示如下:
  (一)思想上應明確認識:做好復員工作,對鞏固國防,加强部隊戰鬥意志,有重大關係,故復員工作應與抗美援朝相結合,這批復員軍 人,曾經多次堅苦戰鬥的鍛練,幷經榮校較長時間的學習,一般政治覺悟較高,雖然個别同志有功臣思想與因傷而產生的悲觀情緖,但只要我們體貼照顧,積極幫助,隨時予以敎育是容易克服的。必須糾正過去有的同志對榮軍抱敬而遠之,甚至置之不理的錯誤態度。
  (二)整頓組織:各地民政部門應以原復員委員會爲基礎,和各機關、羣團、學校,加強聯系,發動社會力量,做好這次復員工作,訂出計劃具體分工,切實做好一切準備工作。
  (三)此次復員人數較少,一切仍遵照「川南區復員人員接連處組織規程」第五條執行,要求做到招待周到,組織羣衆熱烈迎送與親切慰 問,務使榮軍返籍時精神愉快,回鄉後安心生產。
  (四)安置工作爲復員工作的基本問題,民政廳曾以民優榮六〇五號函知各地在土改時留出部份土地,作爲準備,區鄕政府尤應認眞負責 ,熱情給予安置。在土改中分配果實時應予特別照顧,澈底解决他們的生產資料問題;在未土改地區,與五〇年復員軍人安置規定同。其中可以參加地方工作者,當地政府應積極吸收參加工作,井在羣衆中結合抗美援朝,進行尊榮與愛榮的敎育,使羣衆自覺自動地帮助榮軍解决生產困難。(五) 榮復軍人的婚姻問題,也應適當給予幫助解决。
  (六)復員軍人的接連經费中辦公招待車舟等項由我處直接撥至各專市,開支標準與五〇年同。伙食費由我處一次發足至家,専市縣代辦伙食(米折款每斤八四〇元)。
  以上各項希遵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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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彙编 第三集

《法令彙编 第三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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