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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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法令彙编 第三集》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11566
颗粒名称: 第五條
分类号: D632
页数: 1
页码: 11
摘要: 川南区代耕暂行办法第五条。
关键词: 川南区 代耕 暂行办法

内容

第五條代耕應作爲組織與幫助烈軍屬生活的主要內容之一。代耕原則,規定如下:
  一、烈軍屬有土地而完全缺乏勞動力者得享受代耕,缺乏勞力一部者應盡量組織其參加農業勞動或變工互助,仍不足時得享受代耕。
  二、烈軍屬土地較多,雖缺乏勞力,但可以出租或雇人耕種可以維持生活者,或有工商業及其他收入可以維持生活者,不在代耕之例。
  三、計算每一烈、軍屬享受代耕之工數及其他幫助以每畝能違到一般收穫量爲限,由烈軍屬自報,羣衆公議,村(保)人民代表大會或農協會通過决定之。
  四、軍人有土地而無家屬者不予代耕。

知识出处

法令彙编 第三集

《法令彙编 第三集》

《法令汇编第三集》主要介绍了关于颂发「川南人民行政公署试行组织条例」的通令;附川南人民行政公署试行组织条例;辟于划一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印信并颁发新印的通令;关于公布「川南区对实施土地改革法的若干具体问题处理办法」的指示;附:川南区对实施土地改革法的若干具体问题处理办法等法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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