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劃一規定各級人民法院印信幷頒發新印的通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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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法令彙编 第三集》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11555
颗粒名称: 關於劃一規定各級人民法院印信幷頒發新印的通令
分类号: D630.1
页数: 1
页码: 4
摘要: 关于划一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印信并颁发新印的通令。
关键词: 人民法院 印文

内容

奉西南軍政委員會,會司令(五十一)字第〇〇〇六號通令示:關於西南區各級人民法院的印信印文已劃一規定,茲將我川南區各級人民法院的印信印文規定如下:
  一、(區)人民法院的印文爲「川南人民法院印」。
  二、專區人民法院分院印文應爲:「川南人民法院某某(地名)分院印」如「川南人民法院瀘縣分院印」。
  三、縣級人民法院的印文爲:「某某縣人民法院印」如「榮縣人民法院印」。
  四、以上各級人民法院印信的尺度,根據西南軍政委員會,會祕令字第〇〇三五號第一項第一款中之規定,應一律爲邊長六公分,邊寬六公厘,字體宋體字。
  五、各級法院應於奉到新印後,將原印截角註銷,並將新印啓用日期和印模,檢具二份報本署備查。
  以上各項希卽遵照辦理。

知识出处

法令彙编 第三集

《法令彙编 第三集》

《法令汇编第三集》主要介绍了关于颂发「川南人民行政公署试行组织条例」的通令;附川南人民行政公署试行组织条例;辟于划一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印信并颁发新印的通令;关于公布「川南区对实施土地改革法的若干具体问题处理办法」的指示;附:川南区对实施土地改革法的若干具体问题处理办法等法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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