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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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法令彙编 第三集》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11551
颗粒名称: 第十三條
分类号: D630.1
页数: 1
页码: 3
摘要: 川南人民行政公署试行组织条例第十三条。
关键词: 川南地区 人民公署 组织条例

内容

第十三條和行署行政會議每兩週舉行一次,由主任負責召集,副主任、祕書長、各委、廳、會、局、處等機構的首長出席,其他必要人員列席。
  區人民法院院長及區人民檢察署檢察長,均将出席本行・ 署行政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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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彙编 第三集

《法令彙编 第三集》

《法令汇编第三集》主要介绍了关于颂发「川南人民行政公署试行组织条例」的通令;附川南人民行政公署试行组织条例;辟于划一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印信并颁发新印的通令;关于公布「川南区对实施土地改革法的若干具体问题处理办法」的指示;附:川南区对实施土地改革法的若干具体问题处理办法等法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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