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技術員工登記介紹辦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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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文件彙集第四輯》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11262
颗粒名称: 失業技術員工登記介紹辦法
分类号: D630.1
页数: 2
页码: 54-55
摘要: 失業技術員工登記介紹辦法。
关键词: 西南区 财经 失业技术员

内容

第一條為協助失業枝術員工就業,在生產建設上發揮其技能起見,特製定失業技術員工登記介紹辦法。
  第二條失業技術員工的登記及介紹就業事宜,由各市勞動介紹所主持、工會組織協助辦理之。
  第三條登記範圍暫定為下列各項:甲、凡對礦業、冶鍊、機器、電力、化學、紡織、印染、食品、土木工程、農林、水利、造船、交通運輸、醫藥 、統計等方面,曾在專門學校畢業,或從事實際工作具有熟練的技術與相當經驗的失業技術人员,及曾在工廠工作有三年工齡以上的技術工人(包括期满學徒在內),均可依照登記手續向勞動介紹所辦理登記;乙、上列技術員工,现在從事其他職務,不能發揮其專長技能者,亦得進行登記;丙、甲、乙项所列技術員工、如為榮譽軍人或退伍軍人,有優先登記及優先就業權;如因殘廢、年老退休、疾病體弱、喪失工作能力者,不在本辦法登記之內。
  第四條失業技術員工登記手續如下:甲、繳驗畢業證書或服務機關證明文件,並須有當地政府、工會或在職員工二人的證明;乙、填寫失業技術員工申請登記表;丙、由劳動介紹所發給登記證。
  第五條偽造證什、虛報技術者,一經查出,卽取消其登記並公佈之。
  第六條凡登記合格的失業技術員工,一俟有就業機會,卽由勞動介紹所介紹之。如介紹適合於其技能的工作而無故拒絕者,勞動介紹所得作適當之處理。
  第七條凡登記合格的失業技術員工自行就業者,須向勞動介紹所申請變更登記。
  第八條凡公、私企業添僱技術員工時,可申請勞動介紹所介紹;其自行僱用者,須向勞動介紹所備案。
  第九條關於失業技術員工的介紹程序,規定如下:甲、公、私企業需要僱用技術員工時,應儘先錄用本地失業者。總、分廠技術員工的互相調劑,不在此限;乙、省、市範圉內失業拔術員工的介紹與調配,由省、市勞動局辦理之;丙、大行政區內失業技術員工的介紹與調配,由大行政區勞動部辦理之;丁、各大行政區之間,失業技術員工的介紹與調配,由中央人民政府勞動部辦理之。
  第十條經勞動介紹所介紹就業的員工,得有較短的試用期,但至多不得超過一個月,如在試用期內發现不符原來登記技術條件,可以退回解職,除發給試用期內相當其工作的工資外,並須同時通扣原勞動介紹所。
  第十一條招僱技術員工時,招僱者須擬定與被招僱者訂立的勞動契約草案,將就業後的工資待遇等項明確規定,如係招往外地工作者,並須將來往路费、安家費加以規定,經勞動介紹所審查提請勞動局批准後,方可招僱。
  第十二條各市勞動介紹所每月應將失業技術員工的登記、介紹、調配、就業情形,彙編報告,由勞動局逐級呈報中央人民政府勞動部。
  第十三條本辦法經中央人民政府勞動部公佈施行。

知识出处

文件彙集第四輯

《文件彙集第四輯》

文件彙集第四輯主要讲了政務院關於各級人民政府中人民監察委員會主職兼職問題的規定、中央內務部關於貫澈嚴禁煙毒工作的指示、政務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鎮壓反革命活動的指示、政務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泯司法機關迅速清理積案的指示等等的一些重要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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