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人民行政公署財政廳關於包乾費用節餘處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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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川南法令彙集 第二集》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9957
颗粒名称: 川南人民行政公署財政廳關於包乾費用節餘處理的通知
分类号: F810.3
页数: 1
页码: 80
摘要: 川南人民行政公署财政厅关于包乾费用节馀处理的通知。
关键词: 川南人民行政公署 财力节省 通知

内容

各專、市、行署直瀉單位:
  奉西南財政部十二月六日財行新字第二六九九號指示稱:「一、伙食公雜學習等贄在規定包乾範圍內之節餘,可由機關掌握作爲機動之用(改善榦部生活暨不能報鉞之一切開支)實現制規定財部關於收付免予上繳,中(截止十二月卅一止各機關結飾之一切現金糧食實物悉數繳回財政部門)應繳回財政部門的結餘不包括該項包乾節餘在內。二、有契約行爲之跨年度支出(如工程費用)仍應依照契約規定辦理;惟須分淸年度,凡十二月卅一日以前之支出,作爲本年度支出,明年必須繼續支付部份應根據中央規定(財計字第三四五號通知)分別科目編入下年度慎算內執行。三、非脫離生產人員之客飯可附具名册叙明事由(必須係因公者)經主管人會計總務蓋章暫在塚屬招待費內報銷,俟此次中央財政會議后我們再硏擬妥善辦法」等因,相應通知卽希查照辦理爲荷。
  廳長 馬孔智
  副廳長 彰伯誠

知识出处

川南法令彙集 第二集

《川南法令彙集 第二集》

爲了保存歷史材料及便於各級工作同志掌握政策、研究和處理問题時的參攷,特選輯本署一九五零年七月至十二月所頒各項重要法令規章,彙编成「川南法令彙集」第二集。至於其中冇些法令,雖然已在「川南政報」登刊遇了,但是,為求材料系統的完整,所以也蒐集編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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