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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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川南法令彙集 第二集》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9785
颗粒名称: 第八條
分类号: D922.14
页数: 2
页码: 51
摘要: 川南区禁烟禁毒实施细则第八条。
关键词: 川南行政公署 禁毒细则

内容

第八條 對癒民處理辦法:
  甲、癊民應向各級人民政府定期自報登記限期戒絶。
  乙、凡癮民在五十歲以上者,限於本細則公佈之日起一百天以內戒絕。年在五十歲以下者,一月內戒絶。如確係年老力衰有其他,疾病必須延期者,可經其家屬請求當地人民團體或農民協會證明經當地人民政府及公安機關查驗確實者,酌情予以延期。
  丙、癮民戒烟辦法:
  一、按規定時間如期戒絕,或提前戒絶者,經當地人民團體或農民協會的證明,塡具申請書,送當地人民政府或公安機關備查。
  二、逾期尙未贼絕或申請後而復吸食及假申請者,得按照烟犯罪行處理。

知识出处

川南法令彙集 第二集

《川南法令彙集 第二集》

爲了保存歷史材料及便於各級工作同志掌握政策、研究和處理問题時的參攷,特選輯本署一九五零年七月至十二月所頒各項重要法令規章,彙编成「川南法令彙集」第二集。至於其中冇些法令,雖然已在「川南政報」登刊遇了,但是,為求材料系統的完整,所以也蒐集編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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