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區各族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組織暫行條例草案第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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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雲南省少數民族地區各級政權機構組織暫行條例草案》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8825
颗粒名称: 專區各族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組織暫行條例草案第七條
分类号: D034.374
页数: 1
页码: 44
摘要: 專區各族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組織暫行條例草案第七條。
关键词: 权力机关 云南省 暂行条例

内容

本地區所屬各縣各族人民代表大會,或各族各界人民代表會議的協商委員會,民族代表會
  議的常務委員會。應與本會密切聯系,並向本會經常報吿工作。
  駐在本地區的省協商委員會委員,得出席本會會議。
  本會經省協商委員會之邀請,亦可派員列席省協商委員會毎次會議,幷報吿本會工作。

知识出处

雲南省少數民族地區各級政權機構組織暫行條例草案

《雲南省少數民族地區各級政權機構組織暫行條例草案》

雲南省少數民族地區各級政權機構組織暫行條例草案主要介绍了云南省少数民族地区的各级政权组织的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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