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图书馆
重庆图书馆
机构用户
重庆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鄕各族人民政府組織暫行條例草案第四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雲南省少數民族地區各級政權機構組織暫行條例草案》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8686
颗粒名称:
鄕各族人民政府組織暫行條例草案第四條
分类号:
D034.374
页数:
1
页码:
11
摘要:
鄕各族人民政府組織暫行條例草案第四條。
关键词:
权力机关
云南省
暂行条例
内容
鄕各族人民政府委員會的職權如下
一、動員和領導本鄕各族人民,執行上級人民政府的决議和命令。
二、實施鄕各族人民代表大會通過,並經上級人民政府批准的决議案。
三、領導和檢查鄕各族人民政府各部門的工作。
四、調整雜居本鄕的各族關係,領導加强民族團結工作。
五、向上級人民政府反映本鄕人民的意見和要求,並提出興革意見。
知识出处
《雲南省少數民族地區各級政權機構組織暫行條例草案》
雲南省少數民族地區各級政權機構組織暫行條例草案主要介绍了云南省少数民族地区的各级政权组织的暂行条例。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