闗於川南各地查禁煙毒中的問題及經驗的通報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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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西南民政重要文件彙集》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5497
颗粒名称: 闗於川南各地查禁煙毒中的問題及經驗的通報
分类号: D630.1
页数: 2
页码: 47-48
摘要: 西南军政委员会民政部一九五〇年十月二十三日民政四字第一六六号通报各省区市民政厅(局)。
关键词: 禁烟禁毒 经验通报

内容

西南軍政委員㑹民政部一九五〇年十月二十三日民政四字第一六六號通報各省區市民政廳(局)
   茲將川南各地査禁煙毒中底問題及經驗,通報如後:
   一、査禁煙毒中底幾個問題: (1)各地査獲的煙土及毒品,多未遵照會頒“關於禁絕鴉片煙毒的實施辦法”的規定,當衆焚燬。如江安榮縣仁壽等縣所査獲的煙土,未說明是否焚燬;有的報繳了一部份,如江安。 (2)有些地區對於取締煙館還不够澈底,如江安査出煙館百餘家,僅取締五十餘家;其餘五十餘家,未說明其所以未取締的原因。(3)有些地方對於吸食煙毒者,採用了拘捕法辦,如富順,這是不妥當的。 (4)各級地方政府(如區鄕村)與各地駐軍部隊所緝獲的煙毒案件,往往只交人犯不交證據,使審訊增加困難。
   (5)各地査獲之煙毒,有送交公安機關的,有送交民政機關的,極不統一。 以上幾個問題,(一)說明了有些幹部對於政務院關於嚴禁鴉片煙毒的通令及西南區關於禁絕鴉片煙毒的實施辦法,還未有深刻的瞭解。以後必須使這些幹部對於有關禁煙禁毒法令,很好學習,切實注意掌握禁煙政策,依靠發動羣衆,結合中心工作,有計劃有步驟的貫澈禁煙禁毒工作。(二)川南對於査獲煙毒已指定一律由公安部門受理,統一上報;其他各地區亦應明確規定。(三)凡各級地方政府(如區鄕村)及駐軍部隊所緝獲的煙毒案件,務必人證全交,以便審判。
   二、査禁煙毒中的經驗: (1)煙毒的營業多半是很秘密的,因此,在査緝的方法上,必須硏究。據川南各地的經驗,査緝煙販最有效的方法,是:1.利用煙販檢舉煙販,但不能長期使用,並必須注意方式及加强掌握。2.指派與煙販煙館易於接近的專人僞裝身份,經常出入於煙場中,做偵察工作。 (2)各種煙犯的幕後,常有壞份子操縱,因此,在査訊煙犯時,必須注意嚴究其背景及煙毒來源。 以上兩項經驗,很値得注意,尤其是第二項,與剿匪、反霸及取締會門等工作,均有密切關係。

知识出处

西南民政重要文件彙集

《西南民政重要文件彙集》

出版者:西南軍政委員會民政部

本书汇集了西南民政各种重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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