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图书馆
重庆图书馆
机构用户
重庆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第四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西南民政重要文件彙集》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5468
颗粒名称:
第四條
分类号:
D630.1
页数:
1
页码:
36
摘要:
西南区禁绝鸦片烟毒治罪暂行条例第四条。
关键词:
西南区
鸦片烟毒
治罪暂行条例
内容
第四條販運煙毒者,除沒收其毒品及運輸工具與用以隱藏毒品之貨物外,主犯處死刑,或十五年以下五年以上徒刑,並得科以罰金,從犯處五年以下一年以上徒刑,並得科以罰金。
知识出处
《西南民政重要文件彙集》
出版者:西南軍政委員會民政部
本书汇集了西南民政各种重要文件。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