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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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西南軍政委員會法令彙編》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4854
颗粒名称: 第二十五條
分类号: D630.1
页数: 1
页码: 53—63
摘要: 西南軍政委員會暫行公文處理辦法簽辦批示擬稿及核判第二十五條。
关键词: 西南区军政委员会 公文处理办法

内容

二十五、任何文稿均須由擬稿人於稿面規定欄內寫明事由、文別、承辦單位、擬稿年月日時、幷簽名。如係根據來文而辦者,幷須於稿面收文字號欄塡明其字號,連同來文一併呈核。否則於該欄畫一直綫,表示無來文,或來文相隔已久未檢附。

知识出处

西南軍政委員會法令彙編

《西南軍政委員會法令彙編》

西南解放已整一年,全區各地亟須統一執行中央及西南軍政委員會底法令,爲加强幹部對政策法令的學習及便於各級政府查考起見,特就西南軍政委員會所頒佈的各項法令章則,編就“法令彙編”以供參考。本編所輯法令,係一九五〇年全年內西南軍政委員會陸續頒佈的重要法令,今後經過一定時期,當陸續彙編。本編所輯法令,係按分類排列,共六十條目,其中條文字句如因印刷校對不愼發生錯落舛誤而與原頒佈的條文字句有出入時,悉以原頒佈者爲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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