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濟失業工人暫行辦法第三十八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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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文件彙集第三輯》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4485
颗粒名称: 救濟失業工人暫行辦法第三十八條
分类号: D677.19
页数: 1
页码: 129
摘要: 救濟失業工人暫行辦法第三十八條。
关键词: 地方政治 重庆市 失业工人

内容

對失業工人進行教育的方法規定如下:
   (一)對於參加以工代賑或生產自救的失業工人,組織業餘學習;
   (二)對於尚未參加以工代賑或生產自救的失業工人,儘可能在自願原則下組織集體學習或轉業訓練;
   (三)在失業工人中,選拔有革命鬥爭歷史者,或過去在生產中,或在以工代賬中起積極作用並有相當文化程度者,開辦幹部訓練班。

知识出处

文件彙集第三輯

《文件彙集第三輯》

文件彙集第三輯详细介绍了1950年重庆市地方政府的文件汇集以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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