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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救濟失業工人暫行辦法第三十八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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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文件彙集第三輯》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4485
颗粒名称:
救濟失業工人暫行辦法第三十八條
分类号:
D677.19
页数:
1
页码:
129
摘要:
救濟失業工人暫行辦法第三十八條。
关键词:
地方政治
重庆市
失业工人
内容
對失業工人進行教育的方法規定如下:
(一)對於參加以工代賑或生產自救的失業工人,組織業餘學習;
(二)對於尚未參加以工代賑或生產自救的失業工人,儘可能在自願原則下組織集體學習或轉業訓練;
(三)在失業工人中,選拔有革命鬥爭歷史者,或過去在生產中,或在以工代賬中起積極作用並有相當文化程度者,開辦幹部訓練班。
知识出处
《文件彙集第三輯》
文件彙集第三輯详细介绍了1950年重庆市地方政府的文件汇集以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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