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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第八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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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文件彙集第三輯》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4426
颗粒名称: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第八條
分类号:
D677.19
页数:
1
页码:
116
摘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第八條。
关键词:
地方政治
重庆市
工会法
内容
在國營及合作社經營的企業中,各級的工會組織有要求其同級企業行政當局在工會委員會全體會員大會或代表會議上報告工作之權,並有代表受僱工人、職員羣衆參加同級企業管理委員會或企業行政會議之權。
知识出处
《文件彙集第三輯》
文件彙集第三輯详细介绍了1950年重庆市地方政府的文件汇集以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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