攤販營業牌照税稽徵辦法第八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文件彙集第三輯》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4374
颗粒名称: 攤販營業牌照税稽徵辦法第八條
分类号: D677.19
页数: 2
页码: 89-90
摘要: 攤販營業牌照税稽徵辦法第八條。
关键词: 地方政治 重庆市 营业牌照

内容

攤販於開始營業前,除經當地政府證明向工商管理機關登記外,並須填具納税保證書,依左列規定向當地税務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牌照。
   一、攤販姓名、年齡、籍貫、住所。
   二、經營地區(城市、村鎮固定地址或流動經營的範圍)。
   三、資本額(指貨物資金總值,簡單工具不計)。
   四、經營種類。
   五、開始營業日期。

知识出处

文件彙集第三輯

《文件彙集第三輯》

文件彙集第三輯详细介绍了1950年重庆市地方政府的文件汇集以及管理。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