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第十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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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文件彙集第三輯》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4289
颗粒名称: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第十條
分类号: D677.19
页数: 1
页码: 50
摘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第十條。
关键词: 地方政治 重庆市 土地改革

内容

所有沒收和徵收得來的土地和其他生產資料,除本法規定收歸國家所有者外,均由鄉農民協會接收,統一地、公平合理地分配給無地少地及缺乏其他生產資料的貧苦農民所有。對地主亦分給同樣的一份,使地主也能依靠自己的勞動維持生活,並在勞動中改造自己。

知识出处

文件彙集第三輯

《文件彙集第三輯》

文件彙集第三輯详细介绍了1950年重庆市地方政府的文件汇集以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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