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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第十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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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文件彙集第三輯》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4289
颗粒名称: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第十條
分类号:
D677.19
页数:
1
页码:
50
摘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第十條。
关键词:
地方政治
重庆市
土地改革
内容
所有沒收和徵收得來的土地和其他生產資料,除本法規定收歸國家所有者外,均由鄉農民協會接收,統一地、公平合理地分配給無地少地及缺乏其他生產資料的貧苦農民所有。對地主亦分給同樣的一份,使地主也能依靠自己的勞動維持生活,並在勞動中改造自己。
知识出处
《文件彙集第三輯》
文件彙集第三輯详细介绍了1950年重庆市地方政府的文件汇集以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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