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企業年度清查財產暫行辦法第十一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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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2373
颗粒名称: 國營企業年度清查財產暫行辦法第十一條
分类号: F237.19
页数: 1
页码: 46
摘要: 國營企業年度清查財產暫行辦法第十一條。
关键词: 财务管理 国营企业 财产清查

内容

盤點固定資產、原材料、產成品、在產品、商品、未完工程等財產所得的結果,應由淸查小組根據淸查財產的類別塡製格式不同的盤存單。
   各種盤存單的格式,應由企業或主管企業機構訂定之,其內容主要包括如下各項:
   一、企業名稱;
   二、財產類別;
   三、保管地點;
   四、負責保管人;五、財產編號及名稱;
   六、計量單位;
   七、數量;
   八、單位價値;
   九、價値總額。

知识出处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详细介绍了重庆市人民经济建设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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