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市贸易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海南省况大全》 图书
唯一号: 200120020230005536
颗粒名称: 集市贸易
分类号: F713.3
页数: 2
页码: 473-474
摘要: 本文记述了集市贸易是中国传统的商品交换形式之一,在海南岛也有悠久的历史。从汉代开始,海南岛的集市贸易逐渐活跃起来,到宋代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随着清代通商口岸的开放,集市贸易更加繁荣。在民国时期,海南岛的城乡集市贸易以物物交换为主,商品包括农副产品和日用品。解放后,海南岛的城乡集市贸易逐步转化为商品经济下的商品交换,并且得到了积极推动和发展。
关键词: 海南省 集市贸易 传统形式

内容

集市贸易是我国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商品交换的一种传统形式。在海南岛,汉朝已有职业商人出现,随之,集市贸易也逐步开始。到了宋代,民间的集市贸易已经活跃,市镇上出售的商品有漆器、铁器、铜器、银器、竹藤制品、陶瓷器、盐、酒、米、面等,到清代通商口岸的开放,岛内各地的集市贸易更加繁荣,货物集散点不断增加。海南岛的集市到民国时期,在中部的少数民族地区,大都是实行物物交换。当时市场上农民所生产的是野蚕丝、各种药材、香料、牛、猪、皮革、木材、油类等。商人则以棉纱、棉布杂货(盐、烟草、酒、火柴、草纸、剪刀、猎枪等)与其交换。其他发达的集市便是汉族聚居地区。象海口、陵水、加积等处发达集市,在海南不下百余处。这些集市有隔日或三日四日的定期不等。此类集市大都设在河流沿岸和交通中心地方,它既是乡村的货物集散地,同时又是村民文化经济与交际的中心,附近农民在这些集市中,把农产品和日用商品进行交换。集聚在市场的商品,经由输出经纪商或外商转卖,一般都是自给半自给经济状态下的商品交换。也有实行货币集市的地区,一般都是在汉民族定居和港商、华侨较多的地区。解放以后,海南岛的城乡集市贸易更为活跃,逐步由自给、半自给下的商品交换向着商品经济状况下的商品交换转化。十年动乱期间,海南岛的城乡集市贸易受到冲击,不少地方减少或关闭集市,全岛贸易出现了萧条的境况。
  1979年后,随着党的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海南岛积极开放和建立城乡农贸市场,使城乡集市贸易出现了繁荣兴旺的景象。1987年海南建省前,各地新建、扩建市场301个,面积31.16万平方米。城乡集市贸易成交额8.9亿元,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31.4%。1988年海南建省以后增加了60个,达到361个,面积38.77万平方米。城乡集市贸易成交额12.5亿元,比1987年增加38.9%,占全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33.4%。征收市场管理费1402.3万元,比1987年增加35.4%。通过自筹资金,财政拨款、银行信贷及各方面集资等多种形式,投入市场建设资金904万元,比1987年增加45%,建筑面积7.62万平方米,比1987年增加121倍。其中棚顶市场16个,面积3.18万平方米,室内市场44个,面积3.90万平方米。到1988年底,全省拥有集市贸易市场512个,其中工业品小商品市场31个。
  海南省城乡集市贸易出现新变化的特点是:集市贸易正由自给半自给经济状态下商品交换,向着商品经济下的商品交换转化。长期以来群众参加集市贸易主要是为买而卖,自购自用。它反映了自给、半自给经济的商品交换关系。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完善和发展,专业户的大量涌现,商品率有了较大的提高,进入集市交换的农副产品越来越多,集市规模逐渐扩大,集市周期也相对缩短,过去的五日集、十日集现在普遍改为三日或隔日集,有的则变成天天集。过去,城乡集市大多数是就地设摊,露天交换,现在,全省城乡有相当数量的集市安装了蓬顶,不少地方建起了室内市场。随着集市贸易的发展,以往单一的农副产品市场也陆续向着既交换农副产品,又交换工业产品的综合性交易市场转化。1980年,全岛集市贸易工业品成交额仅占集市成交额的2%,1986年,工业品成交额上升到7751万元,所占比重达到11.2%,1988年和1989年分别达到13377万元和18321万元,分别占集市贸易成交总额的10.75%和11.39%。此外,全岛各地还陆续涌现出一批专业性交易市场,初步形成了粮食、水产、禽蛋和饲料、水果、工业小商品、原料半成品等交易市场。在经营方式上还出现了不少批发市场。这些批发市场专业性强,规模大,辐射能力广,较好地促进了城乡集市贸易的发展。

知识出处

海南省况大全

《海南省况大全》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充分利用了本省各级档案馆的档案资料,全面、概要地介绍了海南岛自汉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开设郡县以来,经济社会发展、变迁的历史进程。侧重于解放后的社会主义建设情况,特别是突出介绍了海南建省后各行各业的新发展、新成就。

阅读

相关地名

海南省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