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十一年红白卖断地契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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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三亚史迹叙考》 图书
唯一号: 200120020230002552
颗粒名称: 雍正十一年红白卖断地契
分类号: F301.1
页数: 1
页码: 273
摘要: 本文记述了雍正十一年(公元1733年)的两份契约文书,分别为红地契和白地契,收藏于崖城城东一村王克俭家中,两份契约内容基本相同,用红色和白色普竹纸制成,长宽均为38厘米,红地契右下角加盖有印有“崖州之印”章,印面为6.5厘米,记录了关于土地买卖和使用的合法事宜。
关键词: 雍正 红白 卖断地契

内容

崖城城东一村王克俭家收藏雍正十一年(公元1733年)四月盖有“崖州之印”红地契和同一内容的白地契各一张。红契白契皆为普竹纸,长38厘米,宽38厘米。红契右下方各加盖崖州之印章,印大6.5厘米正方。契文:
  立卖断契。东厢一甲黎子煌、黎子炽、黎子焕、子灼等,因有本房祖地一块,土名白力根,载米贰升正。不便居住,情愿与人。今有麦家入头承买,当面议定价银染两正,即日亲手领用,其地交与麦遇霖永远居住。一卖千休,于后同房人等再无说及其地,来历不明只问地主理直其米寄在煌〓内,每年包收地粮银捌分正。今欲有凭立卖断契一纸,并四至条段付与买主收存为照。
  东至王家房屋有界
  南至谢家屋地有界
  西至车路有界
  北至许家屋地有界
  秉笔黎子焕(真心)
  炽(平心)
  雍正拾壹肆月 初六 立卖断契子煌(真心)
  灼(好心)
  其银叁系先取过 麦家地价今添上契
  批明实领现银肆两正合批
  永远居住

知识出处

三亚史迹叙考

《三亚史迹叙考》

出版者:南方出版社

本书讲述了从文博的视角,调查、研究、考证三亚的史迹人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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