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川盐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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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三亚史迹叙考》 图书
唯一号: 200120020230002408
颗粒名称: 临川盐场
分类号: K928.716.6
页数: 2
页码: 125-126
摘要: 本文介绍了海南岛明代时期六大盐场之一的临川盐场的历史和征税制度,包括盐课司、灶户、盐丁等相关信息。
关键词: 三亚市 古建筑 临川盐场

内容

位于临川村南面及二环路西面的白鹭公园,三亚图书馆一带的丘田,为明代海南岛六大盐场(琼山的大小英感恩盐场,临高的三村马袅盐场,文昌的陈村、乐会盐场,儋州的博顿兰馨盐场,万州的新安盐场,崖州的临川盐场)之一的临川盐场遗址。
  明代洪武年间,设临川盐场盐课司。置临川场大使一员专职管理。隶属海北(即海北场,产海盐,明置盐课司。今广东合浦县东)盐课提举司。共管灶户办盐,灶丁是生产者,每年运往廉州(今合浦县)新村盐仓缴纳定额的盐为正课,余盐允许自卖。
  正统七年(公元1442年),知府程莹奏准每盐一引(盐一百斤为一引)折米一石,改缴纳在本府广丰仓。
  弘治间(公元1488—1505年),每米一石例折银三钱,赴本府广盈库缴纳支给军饷。
  正德年间(公元1506—1521年),盐法佥事吴廷举查复优免。
  万历年间(公元1573—1620年),御史龚懋贤复为榜以禁横征,并奏裁临川大使,并入万州的新安盐场。
  临川盐场原有办盐正丁一百六十七丁,共盐二百十四引九十斤。折米一百十四石二斗一升五合,该银六十四两二钱六分七厘。万历二十四年(公元1596年),征课米二百一十五石二斗五升,银六十四两五钱七分五厘。后来,州县官吏不体盐丁,日办三斤,夜办四两,无分日夜寒暑之苦,科役增害。官府又不减课额,灶丁的负担加重,灶丁灶户日渐逃亡,盐业逐渐衰落。
  清朝沿袭明制。临川盐场有原灶丁二百一十丁,每丁征课银二钱零七厘五毫,共银六十四两五钱七分五厘。
  康熙二十年(公元1681年)奉文按产盐斤加课,每万斤加征银一十五两八钱五分一厘,共加银三十一两一钱九分一厘。
  康熙二十六年(公元1687年)又奉文小引灶丁每丁征银二分,共征银四两二钱。
  康熙三十三年(公元1694年),奉文免半计加征银二两一钱。
  乾隆二年(公元1737年),豁免加征银二两一钱。
  沙田二百一十丘,池漏二百一十个,例无课银,并归灶丁输纳,以上实征课银九十五两七钱七分。
  光绪十三至三十四年(公元1887—1908年),共开得晒生盐五百七十五丘,每丘征银二两。水田一百三十三丘,每丘征银一两。共银一千二百八十三两,为一项地方行政经费的重要收入。

知识出处

三亚史迹叙考

《三亚史迹叙考》

出版者:南方出版社

本书讲述了从文博的视角,调查、研究、考证三亚的史迹人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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