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县供电局就范洲村民投诉作答复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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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31154
颗粒名称: 高明县供电局就范洲村民投诉作答复
分类号: TM7
摘要: 本文记述了高明县供电局对范洲村电路整修后电费升价等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答复称线路整修效果显著,电费管理公开透明,安全大检查是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和用电安全,排涝电费按历史习惯结算。
关键词: 高明县 供电局 投诉

内容

编者按:
  高明县西安镇范洲村村民来函,投诉该村电路整修后有关用电电费升价及管理、家电、排涝、用电安全大检查等问题。我们请高明县供电局调查此事,作出处理,现刊登其答复如下:
  佛山报社群工部:
  你部转来的读者来信,现经我局有关人员的调查,答复如下:
  该村用电线路是在1980年整修的。县局按总投资补助40%。在整修前该村电压低劣,电灯不亮,光管无法起动;学生放学后点亮光管,最后自动熄灭;电影队无法放映,电风扇不转;农电所发动该村整修后,效果显著,群众满意。
  成立电管站,是根据省、市、县人民政府的有关明文规定成立的。是为了贯彻以电养电原则,同时,电管站人员的报酬均据此原则从剩余中提取。
  对用户收取的照明电价是按上述文件精神,做了综合构成电价,每度为0.50元。后来管理区干部听取群众的意见,改为每月按实际线损分摊。另对每个电度表加收5角钱,这也是由该村管理区及村干部、群众讨论后订立的,作为电工报酬及管理费用。此外,该村还规定了以后安装电度表,新装接线的用户每只表10元。其中,村占8元,余2元作电管站的劳务收入。
  该村电费管理每月由管理区会计计算,做册公布于众。10月份由于计算上有失误,少计电费,纠正后将少计部分打入11月份,所以11月份电价为0.5元一度,填平上月少计数。
  今年,进行了三次安全大检查,是县供电局根据市局的布置及考虑历史经验,在农忙季节前进行检查,其效果显著。三次时间为:今年3月1日,乃春耕大检查,7月2日为夏收大检查,10月20日为秋收大检查。开展安全大检查,是为了确保农村大忙期间安全生产、安全用电。在检查中,村干部均在场,认为线路危险,电线残旧、破烂,故为确保大忙期间人畜安全,经村干部曾进行整修,并非农电所借故搞鬼谋利。
  此外,考虑到农村情况,对排涝电费,按我县的历史习惯,是一年两造分摊结算一次,逾期拒交者实行停止供电。至于生活用电及其他工商企业用电户,则当月电费当月交清。逾期不交电费,经催交后无效者,实行停电处理,待交清欠费及滞纳金后复电。这是按照《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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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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