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当被告」是影响威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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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29987
颗粒名称: 「政府当被告」是影响威信吗?
其他题名: 市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对此作出分析
分类号: D920.9
摘要: 本文记述了佛山市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对全市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前后的准备工作和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有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民可以告官,政府当被告”还不大理解。市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指出,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出庭应诉是一种公务行为,通过司法监督来检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关键词: 佛山市 法制工作 行政诉讼

内容

本报讯 最近,市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对全市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前的准备工作和实施后的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有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于“民可以告官,政府当被告”还不大理解,认为自己辛辛苦苦工作,到头来还要当被告,影响威信。事实是这样吗?不是!
  市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认为,在我国,由于封建法律观念的影响,总有一种当被告不光彩的习惯意识,把被告与坏人坏事连在一起。其实,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出庭应诉,是一种接受司法监督,检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公务行为,与刑事诉讼中的被告在法庭上接受国家公诉机关的一审行政案件40件,已结案的36件。在结案的36件中,维持行政机关处理决定的25件,撤销的7件,变更行政机关决定的一件,原告撤诉的3件。这些数字说明,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是处在证实自己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地位。法院作出维持的裁决,证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正确,并由此获得司法机关的进一步确认和维护;具体行政行为被裁决撤销,只是说明具体行政行为不合法,在司法机关的监督下纠正错误。
  市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指出,事实证明,最没有威信的正是那些不注意依法办事以及不愿意改正错误的人。因此,作为人民的政府和人民公仆,应当欢迎并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更重要的是在实际工犯罪指控,在性质上完全不同。行政诉讼法公布后,我市各基层法院参照行政诉讼法,受理作中加强廉政建设,坚持依法办事,提高执法水平,推进民主与法制建设。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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