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种花」又「栽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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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29690
颗粒名称: 既「种花」又「栽刺」
分类号: C913.3
摘要: 本文介绍了建立评劣制度,曝光生产者和经销者,减少劣质品充斥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
关键词: 评劣制度 消费者权益保护 劣质品

内容

人皆喜欢“种花”,不愿“栽刺”,是以产品评优,趋之者若鹜,评劣则至今未有所闻。其实,“刺”能护“花”,评劣可以起到保优的作用。
  前不久,国家商业部长胡平在武汉买了一双皮鞋,没几天鞋跟就“拜拜”了。经销商店聆讯赶紧向部长道歉,同时送上一双新的。这位部长幽默地说:“因为我是部长,才这么快得到赔偿。如果是普通消费者呢?”问题提得好!正因为买到劣质鞋的是顶头上司,这家商店的服务才如此主动、勤快、周到,换上普通消费者,说不定是另一副面孔。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事例多得不可胜数,普通消费者买了劣质品要求退换,一声“谁叫你不细心挑选”的斥责,就把事情了结得干干净净。别说区区几十元的皮鞋,就是价值逾千元的彩电、冰箱,买到劣质品的也只好埋怨自己不长眼睛。固然,各地有消费委员会之设,报纸等舆论工具也接受投诉,但如碰上“推”(厂家、商店互相推诿)、“拖”(拖着不给维修、退换)、“要”(索要高昂的修理费)等招数,搞到你精疲力竭,最后只好自认倒霉。《佛山报》登过江西省一位老干部的来信,他花了半生积蓄买一台广州产名牌冰箱,仅一个多月就运转不灵,好不容易从高楼搬下来送去维修点,维修点却推三推四,无可奈何,只好写信给报社。这件事结局如何不得而知,即使得到赔偿,也不知要费多少唇话,打多少官司,对于一位年逾花甲的老者,不啻是一种折磨。
  如今劣质品充斥市场,令人防不胜防,轻则经济蒙受损失,严重的危及身体健康,成了一种“公害”。如何根治这种“公害”?古话说,“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与其让群众受了害再去索取赔偿,不如防患于未然,在各行各业中建立评劣制度,发动群众,定期评选,并将生产厂家和经销商店的大宝号公之于众,让广大群众心中有数,不去问津。经过不断“曝光”,生产者就会有所顾忌,不敢粗制滥造,经销者也会谨慎行事,不做劣质商品生意,那么,劣货将逐步从市场上消失。消费者固然可以少受或不受损失,社会亦可以减少或避免财富的浪费。现在,每年都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去评优,能否在广“种花”的同时结合“栽刺”——评劣呢?诚能如此,则善莫大焉!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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