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无不可对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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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29241
颗粒名称: 事无不可对人言?
分类号: I207.67
摘要: 本文讲述司马光的诗句“书有未曾经我读,事无不可对人言”中,第一句是对的,因为书海浩瀚,不可能全部读过,需要尽量多读。第二句则有些异议,因为并不是所有事情都可以在交际场合中公开表达。交际谈话应简明扼要,针对主题,避免兜圈子或说题外话,而不是滔滔不绝地占据全部谈话时间。可对人言的事需根据场合、需要、对象和是否应该来决定,而不是什么都可以讲。
关键词: 佛山市 司马光 诗句

内容

记得是宋朝的司马光有一首诗,其中有两句说道:「书有未曾经我读,事无不可对人言」。这两句诗,我觉得,第一句是对的。因为浩瀚的书海中,哪能一一都读过呢?怎么办?尽量多读一些就是了。至于第二句,我却有些异议。按照作者的原意,也许是表示自己胸怀坦白,无私无隐,所以凡事都可以对人言。但是,在社交场合中,并不是事事都可以对人言的。
  人们交际接触,通过彼此谈话,来表达各自的意见,征求对方解答。这样的谈话,一般应简明扼要,而不应海阔天空,不着边际,说了一大堆兜圈子的题外话,人们听来只觉厌烦而不知你究竟想说什么。有些人就是不管别人爱听与否,一开口就滔滔不绝,仿佛占据了一个无形的「咪头」,只有他说,而且说的事情与当时的任何人、任何情况或问题都毫无关系,假定谈话的时间为一小时,他占却用了一半甚至更多的「专用时间」。这种「唯我独讲」的交际作风,只能招致人们的讨厌与鄙弃而已。
  所以,可对人言的并非每件事都一样。要看场合,看需要,看对象,看是否应该。而不是「口水多过茶」,不管别人爱听不爱听。尽管这些事是自己做出来的,也不能因为「事无不可对人言」而讲出来。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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