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交通局处理意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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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29151
颗粒名称: 县交通局处理意见
分类号: F542
摘要: 本文记述了高明县一教师投诉广东54-T0018车司机谢建文、助手廖国明乱收费,经过调查证实情况属实。经过批评教育,谢、廖两人承认错误并接受处理。县物价所收缴多收票款并罚款,车站对谢、廖两人扣罚奖金,并在司机大会上讨论此事。
关键词: 高明县 交通局 投诉信

内容

佛山报社群工部:贵社寄来一函并「高明县一教师」的投诉信已收悉,我局即会同县物价局、县物价检查所、县汽车站,对此事进行查处,现将处理意见反映如下:
  九月十日,一名称「一教师」的同志打电话给高明县物价检查所,内容与来信反映情况一样,经过对此事的调查。结果,证实「一教师」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
  
  九月十二日,我局会同县物价局、县物价检查所、县汽车站对广东54—T0018车司机谢建文、助手廖国明进行了批评教育。谢、廖两人承认了错误,表示接受处理。为了教育谢、廖两人及广大司乘人员,本局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由县物价所收缴多收二名旅客票款一元一角,并处以罚款,(因投诉者不肯暴露姓名和地址,无法退款,故此,款项上缴国库。)并责令谢、廖两人作深刻检讨。
  二、车站对谢、廖两人各扣罚九月份的奖金。
  三、车站于九月十五日晚上,在司机大会上对谢、廖的错误进行了讨论,让广大司助从中受到教育。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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