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市财办主任关叔让被判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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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28731
颗粒名称: 原市财办主任关叔让被判刑3年
分类号: D912.29
摘要: 关叔让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他曾主管中宝德有色金属工贸公司的工作,但未采取措施控制货款,导致249万多美元外汇被余振国截留,给国家造成严重损失。
关键词: 佛山市 关叔让 玩忽职守罪

内容

本报讯 关叔让玩忽职守一案,由城区人民检察院向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城区人民法院受理后,经开庭审理于上月4日作出一审判决,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关叔让有期徒刑3年。 关叔让原是佛山市财办主任,在任职期间,主管财办属下的中宝德有色金属工贸公司的工作。1988年3月,中宝德有色金属工贸公司总经理余振国将该公司出口铝锭的部份货款864万多美元截留在香港。关叔让明知余振国在境外截留外汇是违反规定的,且当时财办的其他领导及市农业银行的领导也曾向关叔让提出建议,把货款调回来或采取措施控制该款项,但关叔让没采纳正确的意见,没采取果断措施,却被余振国所蒙蔽,以致因余振国外逃,被余振国截留在香港的外汇货款中的249万多美元收不回来,给国家造成严重损失。 佛山市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查明了关叔让以上犯罪事实,认为关叔让已构成玩忽职守罪,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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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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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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