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终于放弃了伤人念头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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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28530
颗粒名称: 他终于放弃了伤人念头
分类号: D914.33
摘要: 本文记述了高明镇法庭通过法律常识和案例教育,成功制止了一起可能发生的故意伤害案件。案件涉及陈某雇佣梁某驾驶汽车进行运输,但梁某违规使用车辆并导致经济损失。陈某原计划使用暴力手段追偿债务,但经过法庭的劝说,选择了合法途径解决纠纷。最终,双方达成协议,案件得到和平解决。
关键词: 高明镇 法律案件 经济犯罪

内容

最近,高明镇法庭运用法律常识和活生生的案例,耐心教育了该镇陈某,使一宗可能发生的故意伤害案件及时得到制止。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一九八八年七月,该镇陈某雇请梁某为自己驾驶汽车跑运输,生意满不错。当年12月10日开始,梁某竟然背着陈某,用陈某汽车搞个人运输赚钱。陈发现后,多次派员与其交涉,要求取回汽车,终止雇请,结清运输收支帐目。但梁某置若罔闻,陈某十分生气。
  事有凑巧,今年三月一日,梁某驾车肇事及违章营运,车辆被有关部门扣留,后由陈某代交罚款后才领回汽车。但车辆已严重损坏,造成陈某经济损失达一万多元。当他找梁某。要求赔偿经济损失时,对方无动于衷。陈某是位性格倔强的人,遇到这种情况怒火一触即发。他声言物色一伙“烂仔”充当打手,要将梁某打至残废。正当这宗故意伤害案将要发生的时候,镇法庭获悉情况,马上找到陈某,向他宣传法律常识,指出他的想法是违法的,并选择一些采用暴力追偿债务而导致犯罪的案例对他进行教育,劝告他通过合法途径处理好这宗因侵权引起的债务。经法庭同志循循善诱,陈某终于放弃故意伤害他人的念头,选择了依法追偿债务的途径。
  该案经法庭审理、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使一宗可能发生的案件得到制止。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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