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完成第一个五年普法教育任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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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28336
颗粒名称: 我市完成第一个五年普法教育任务
其他题名: 学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的人越来越多
分类号: D923
摘要: 本文介绍了佛山市第一个五年普法教育圆满完成,群众民主法制意识得到提高,有效减少了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
关键词: 佛山市 民事纠纷 普法教育

内容

本报讯 最近,笔者从省有关部门了解到:我市第一个五年普法工作符合中央和省要求,圆满地完成了任务。
  我市普法教育从1985年5月开始,经过试点,全面实施、检查验收三个阶段,到1989年上半年基本完成了在全市公民中的普法教育任务。全市普法对象188.3万人,学完“十法一例”的182.43万人,占普法对象96.9%,参加考试175.42万人,占学法人数93.2%。同时,还有约40万外来临工也受到了初步教育。机关、企业还学习了经济管理法规“十法六例”,约50万人受到了集会游行示威法的教育。行政诉讼法的学习也正在全面铺开。
  普法教育使群众民主法制意识在整体上有了提高。在农村,过去那种“干部靠权、农民靠拳”的观念发生了变化,解决问题求助法律而不再是喊打喊杀。现在,农民乱占土地建房的少了,结婚不登记的少了。三水县民事纠纷自1986年起,三年中下降了43%,高明县近几年有67%的管理区无刑事案件。城镇居民、职工通过普法教育,民主法制意识普遍提高。全市有23983名职工在学法中积极参加企业合理化建议活动。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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