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依法循章办事好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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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27970
颗粒名称: 还是依法循章办事好
分类号: F276
摘要: 本文记述了根据国家规定,全国工商企业从今年10月1日起一律要使用新的营业执照,但有些企业经营者对此置若罔闻,不去办理换照手续。这种现象主要因为一些经营者不了解工商法律、法规、政策,不重视学习;有些企业领导人自认为有靠山,不尊重工商机关的执法管理;还有些企业未按规定办理地址变更手续。笔者呼吁经营者要依法循章办理相关事务,避免违法行为带来的风险和损失。
关键词: 佛山市 工商企业 营业执照 依法办事 工商法盲

内容

根据国家规定,全国工商企业从今年10月1日起一律要使用新的营业执照。旧的作废。但据悉,我市有些企业经营者甚至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多次通过各种方式、途径通知后,还是置若罔闻,不去办理换照手续。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据了解,其原因有:
  一是不懂工商法律、法规、政策,也不重视学习之,成了“工商法盲”。他们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换发执照当作可有可无的事(按规定不悬挂营业执照应受处罚)。有的甚至认为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去检查,是找他们的麻烦,不予理睬。他们犯了法也不知道。到被有关部门查处或扣留了货物时,才急忙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寻求保护,但为时已晚。二是有些工商企业的领导人自以为“有靠山”,不尊重工商机关人员的正常执法管理。这些同志应该想想:你的企业倘若在外地与人发生纠纷,谁来保护你?三是有些工商企业自己变更地址后不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使工商部门联系有关事宜感到困难。按照法律规定。企业变更地址不到发照机关办理登记,是要被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的!
  故此,笔者恳切希望某些工商企业的经营者要懂得:法律是无情的,该办的事一定要依法、循章去办妥。以身试法,到头来吃亏的还是自己。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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