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盗窃犯被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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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27965
颗粒名称: 三名盗窃犯被处决
分类号: G216.2
摘要: 本文记述了在南庄镇,南海县人民法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一场公开宣判大会,对黄子春、黄子山和黄子南等三名盗窃罪犯进行了宣判。他们被判处死刑,并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三名罪犯在今年二月中旬合谋盗窃,期间将一家丝绸厂的保险柜偷藏起来,并在之后将其砸开,偷走了三万元人民币。他们还合谋盗窃榕洲办事处的财物,成功偷走了一定数量的现金和其他有价证券。罪犯在案发后逃亡,但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关键词: 佛山市 事犯罪分子 盗窃犯

内容

本报讯 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南海县人民法院在南庄镇联合召开宣判大会,对一批刑事犯罪分子进行了公开宣判,其中盗窃罪犯黄子春、黄子山、黄子南被宣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罪犯黄子春、黄子山、黄子南均系广西横县人。三罪犯于今年二月中旬到南庄镇做临工期间合谋结伙盗窃。三月八日凌晨,这三名罪犯窜到南庄锦纶丝织厂办公室行窃,将该厂的保险柜偷藏到罗格公路桥附近。次日深夜,这三名罪犯将保险柜挖出,由黄子山、黄子南望风,黄子春用铁锤将保险柜砸开,将保险柜内的人民币拿出三万元藏起独占,余下三千六百元与黄子山、黄子南三人平分。三月下旬,黄子山再次与同案犯黄子南合谋盗窃南庄镇榕洲办事处的财物。三月三十一日凌晨,这两名罪犯破锁窜入该办事处办公室,盗窃三个保险柜,用板车运至离现场约二百米处,轮流将保险柜砸开,盗窃柜內人民币一万二千二百多元、国库券四千一百多元、公债券三千四百多元、实物和房屋有奖储蓄券一千五百元、港币二千元等。罪犯黄子春、黄子山、黄子南作案后先后潜逃,被公安机关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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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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