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违法纪建私房触目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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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27815
颗粒名称: 干部违法纪建私房触目惊心
分类号: D261.3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海南省委、省政府对干部违法违纪建私房问题的处理情况。文章指出,干部违法违纪建私房的问题已经引起了群众的公愤,省委、省政府对此采取了措施,颁布了相关规定,并从大案要案抓起,从领导班子抓起。对于建私房的干部,要求他们在一定范围内召开会议,向群众自报营建私房的思想动机、资金来源等问题,并采取责任制的形式进行具体指导,确保清房工作得以完成。文章还提到,省委、省政府要求各地在一年或一年半时间内基本完成清房工作。
关键词: 佛山市 干部 建私房

内容

据《特区时报》报道:海南省正式将清查干部违法违纪建私房作为廉政建设的突破点。8月22日至24日,省委、省政府在海口召开千人大会,擂响了全面“清房”的战鼓。
  省长刘剑锋在会上首次披露了干部违法违纪建私房的严重情况,可谓触目惊心:一是比例大。据文昌、儋县等10个县的统计,在3846名科局级干部中,建私房的1125人,占29%。其中,琼海县391名科局级干部中,建私房的281人,占同级干部总数的71.8%。琼山县原四套班子领导成员共34人,建私房的24人,占70%。二是干部建私房占用土地的面积越来越大,建房户平均用地,东方县200平方米,屯昌县180平方米。屯昌县原建设局副局长曾巩所建的私房占地竟达1518方米,大大超过了城镇建私房每户用地不高于50平方米的标准。三是干部建私房的面积越来越大,装修标准越来越高。海口市一干部所建的私房,建筑面积726平方米,楼高4层,每层卫生间都有高级大浴缸,围墙上是大幅陶瓷壁画,现值60万元以上。四是建了私房住公房和出租私房谋取暴利的情况突出。据海口市的不完全统计,有73名副处级以上干部盖了私房,内有49户仍然占住公房,而且有23人出租了私房。如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冯所逢,一次预收东方集团公司两年房租7万元。海口市国土局党员干部黄和诚,出租私房每年所收租金竟达14.6万元!五是不少资金来历不正。
  干部违法违纪建私房的问题早已引起群众公愤。他们说:“这眼前见得着的事不抓,还谈什么廉政!”而海南省委、省政府就是要从这“眼前见得着的事”抓起,来“真格的”。会议颁布了《关于处理违法违纪建私房的规定》,《关于党员、干部违法违纪建私房的问题的纪律处分规定》《关于省直单位工作人员建了私房退出公房的规定》。首先从大案要案抓起,从领导班子抓起。建了私房的所有干部,都要在一定的范围内,召开会议,向群众自报三个方面的问题:营建私房的思想动机:资金、土地、材料、劳力的来源,是否出租:有什么错误,如何整改。省委,省政府还将从省直机关抽调人员,组成8个工作组,分别到海口、三亚、琼山、东方等地具体指导清房工作,采取责任制的形式,一抓到底,决不搞下不为例
  海南省委、省政府要求各地,清房工作争取在一年或一年半时间内基本完成。

知识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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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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