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文物 人人有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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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26727
颗粒名称: 保护文物 人人有责
分类号: G26
摘要: 本文记述了广东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保护文物,人人有责”宣传月活动,佛山市支持并强调了文物保护的重要性,呼吁全民参与并建立起“保护文物光荣,损坏文物可耻,破坏文物有罪”的社会风尚。佛山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文化的古城,正申报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利用文物资源将推动两个文明建设的发展。
关键词: 广东省 保护文物 宣传月

内容

中共广东省委、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决定于今年8月10日至9月1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个“保护文物,人人有责”宣传月活动,这是很有意义的。我代表佛山市委、市政府对宣传月活动表示全力的支持。
  文物是历史的实物见证,是国家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被称为文明的标志和民族的象征。文物又是物化了的革命传统,昭示着革命的真理,是爱国主义教育的生动教材。文物的历史价值是任何现代化手段所无法创造的,具有不可再生产性。如果一件历尽沧桑几百年、几千年而无损的文物,在我们这一代丢了或者毁了,那么我们将愧对历史,愧对祖先和后代。因此,保护文物,人人有责。我们要通过大力宣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建立起全民的文物保护意识,逐步形成一个“保护文物光荣,损坏文物可耻,破坏文物有罪”的社会风尚。
  佛山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文化的古城。明、清时期,已是闻名中外的四大名镇之一。解放以来,佛山市的文物工作有不少成绩,同时也有教训,要认真总结。文物工作牵涉面广,需要全社会的重视和支持。特别是城建、房管、教育、公安、工商、旅游、海关等部门,要主动配合文物部门执行文物保护砖及有关政策规定,为我市的文物事业多办好事和实事,共同做好文物保护和利用工作。
  最近,在省的关怀下,我市向国家申报为历史文化名城。文化名城的建设,必然推动我市两个文明建设的发展。一个保护、利用和开发我市文物资源的新时期已经到来。我们将力求建设一个时代风韵和地方历史文化特色兼备的佛山而努力奋斗。
  祝宣传月活动达到预期的目的。

知识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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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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