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火不收钱!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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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25344
颗粒名称: 救火不收钱!
分类号: D631.6
摘要: 本文记述了佛山市某公司宿舍发生火灾,公安消防队扑灭大火后不收钱。消防队呼吁广大群众消除误会,树立报警早、损失小的安全观念。
关键词: 佛山市 公安消防 火灾

内容

本报讯 不久前,市某公司宿舍火灾,公安消防队接到报警后出动了三台消防车,很快就将大火扑灭。事后该公司经理找到了消防支队负责同志问,“怎样付钱?”消防队明确答复:“公安消防队救火不收钱!”。
  新中国成立以来,早已实行了公安消防队救火不收钱的规定。可是,至今还有些单位和家庭还误会救火要交钱,不及时或根本不向消防队报警,以致小火变成大火。消防队希望广大群众消除误会,树立报警早、损失小的安全观念。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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