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佛山报》 报纸 |
唯一号: | 191120020230021929 |
颗粒名称: | 安置退伍军人有哪些政策规定? |
其他题名: | 市民政局局长答记者问 |
分类号: | E263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根据市民政局局长彭广大的解释,退伍安置政策包括“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以及“妥善安置,各得其所”的方针。农业户口的退伍义务兵可以回到原征集地妥善安排生产和生活,而城镇户口的退伍军人则由县或区人民政府安排工作。部分农业户口的退伍义务兵可以在城镇安排工作,需要符合一定条件。此外,退伍义务兵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开办个体企业,但需遵守相关规定。最后,市政府要求各级政府尽可能切实帮助退伍军人解决生活方面的困难,各部门和单位要积极接收安置好城镇退伍军人和伤残军人。 |
关键词: | 佛山报 退伍军人 安置 政策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