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佛山报》 报纸 |
唯一号: | 191120020230021885 |
颗粒名称: | 《城市规划法》下月起施行 |
并列题名: | 市建设系统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宣传贯彻工作 |
分类号: | D912.297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将于1990年4月实施,取代了原有的《城市规划条例》。该法明确了城市规划的性质、任务和要求,并规定了“一书两证”制度,即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布局必须附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申请必须取得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确保法律顺利实施,相关部门已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并开始宣传普及规划法知识。 |
关键词: | 佛山市 城市规划法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