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佛山报》 报纸 |
唯一号: | 191120020230020385 |
颗粒名称: | 相互配合维护执法的严肃性 |
分类号: | D926.2 |
摘要: | 本文介绍了人民法院执行有给付内容的经济纠纷案件时,需要地方银行协助查询、冻结或扣划单位的银行存款。但有些银行不予配合,采取不适当的手段妨碍执行,影响了执法的严肃性。根据我国民事诉讼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协助人民法院执行查询、冻结、扣划单位的存款是银行的一项法定义务,如无故推拖拒绝妨碍执行,则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银行和人民法院都应树立法制观念和全局观点,在调查、处理有关经济纠纷或贪污、受贿的案件中应互相支持,积极配合,严格遵守和执行有关法律和法规,以保证已发生法律效力有给付内容的案件得到履行。 |
关键词: | 佛山市 人民法院 人民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