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法律武器扫除丑恶现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19234
颗粒名称: 运用法律武器扫除丑恶现象
分类号: D631
摘要: 本文记述了佛山市针对卖淫嫖娼、赌博、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等社会丑恶现象进行法律打击,要求运用法律武器,依法严惩违法犯罪人员,同时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宣传,让广大群众理解和积极抵制丑恶现象。
关键词: 佛山市 法律 社会治安

内容

近几年来,我市对卖淫嫖娼、赌博、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等社会丑恶现象虽进行过多次打击和查禁取缔,但屡禁不止,仍在继续蔓延。这些社会丑恶现象严重影响社会风气,扰乱社会治安,危害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已成为诱发犯罪的一大祸害。为此,广大群众纷纷要求彻底扫除丑恶现象。
  当前,扫荡丑恶现象正在我市广泛开展,在斗争中我们要充分运用法律武器,同社会各种丑恶现象作斗争,做到严格依法办事。对查获的暗娼、嫖客、赌徒和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人员,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该判刑的判刑,该送劳教的送劳教,该拘留的拘留,该罚款的罚款,做到依法严惩,决不手软。最近,市政府发布了“敦促赌博、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人员自首坦白”的通告,充分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宽大与惩办相结合的原则,是当前开展“扫丑恶”专项斗争的武器。因此,我们要按照《通告》的规定,正确处理自首坦白的犯罪人员,该从宽的一定从宽,该从严的坚决从严,做到严要依法,宽要适度,教育挽救大多数,狠狠打击极少数。与此同时,各地还要广泛深入地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宣传。社会主义的法律、法规是人们行为的规范,只要广大群众真正掌握理解,必将成为一股锐不可挡的力量。广大群众自觉抵制和积极检举揭发,将会使丑恶现象无处藏身。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佛山日报》是一份日均出版对开24版彩报,平均每天向读者提供14万字的时政新闻、民生新闻、国际新闻、经济新闻、生活资讯新闻、文体新闻。 《佛山日报》前身为《珠江人民报》,《佛山日报》创刊于1949年11月29日,是佛山市委机关报。

阅读

相关人物

谢绩
责任者

相关地名

佛山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