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松水获免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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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18829
颗粒名称: 练松水获免予起诉
分类号: D914.1
摘要: 本文记述了三水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偷漏应交巨额税款但能自首坦白并退回应交税款的练松水作出免予起诉决定。
关键词: 佛山市 刑法 总则

内容

本报讯 最近,三水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偷漏应交巨额税款但能自首坦白并退回应交税款的练松水作出免予起诉决定。
  1988年1月,练承包了芦苞裕昌弹棉厂,与外县某供销社签订联营购销合同,于1988年1月至11月间,先后套用索取的发票进行帐外经营,通过瞒报帐内外计税利润的做法,从中偷漏应交缴的集体企业所得税91231元、营业税17182元、增值税4896元、城建税22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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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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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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