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对罪犯实行缓刑?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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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18349
颗粒名称: 为什么要对罪犯实行缓刑?
分类号: D924.13
摘要: 本文记述了缓刑是一种刑罚制度,对犯罪分子判处一定刑罚后,在其具备法定条件时,暂缓执行刑罚的一种制度。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交由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考察。若其再犯新罪,则前罪后罪一并处罚。给那些犯罪情节较轻又有悔罪表现的犯罪分子适用缓刑,有利于促进他们改过自新,在一定条件下是可行的。
关键词: 刑罚制度 犯罪分子 暂缓执行

内容

编辑同志:
  我经常在报刊上看到某些人民法院对一些犯罪分子依法判处徒刑两年,缓刑三年等报道。有些受害者说:对其判处徒刑是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为什么要实行缓刑?这样做是否会使犯罪率增高?请解释。 读者 关兆成
  关兆成同志:
  缓刑是对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他具备法定的条件时,在一定期间暂缓其刑罚执行的一种刑罚制度。我国刑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暂不执行刑罚确实不致危害社会时,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其刑罚的执行,在此期间,被判刑人如没有再犯新罪,原判刑罪就不再执行。但是缓刑要具备三个法定条件:一是犯罪分子不是反革命犯和累犯、惯犯;二是犯罪分子被判处的刑罚是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三是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交由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考察。若其再犯新罪那就前罪后罪一并处罚。给那些犯罪情节较轻又有悔罪表现的犯罪分子适用缓刑,有利于促进他们改过自新,在一定条件下是可行的。这样,不仅不会导致犯罪率上升,反而有利于社会治安的管理。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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