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佛山报》 报纸 |
唯一号: | 191120020230017805 |
颗粒名称: | 切莫失良机 自首求宽大 |
其他题名: | 现在离两院《通告》规定期限只有7天了 |
分类号: | D914.33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佛山市检察院检察长林宇焕发表谈话,呼吁经济犯罪分子趁着《通告》规定的期限剩下最后七天,主动投案自首,以获得宽大处理。目前已有66人自首投案,涉案金额达137万多元,已退还赃款105万多元。他强调自首坦白和拒不自首坦白处理上存在重大区别,对拒不自首坦白的犯罪分子将给予从严惩处。检察机关正密切配合各部门宣传《通告》,加强教育挽救工作,同时加强对自首案件的查处,并对拒不自首坦白的犯罪分子迅速立案侦查。 |
关键词: | 佛山市 经济犯罪 自首投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