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信·轻率·轻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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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17470
颗粒名称: 轻信·轻率·轻生
其他题名: 一个年青妇女的忏悔
分类号: D90
摘要: 这篇文章主要关注一个年轻妇女在感情中轻信和轻率的行为所带来的后果,以及她对自己犯下错误的忏悔和寻求法律正义的努力。文章中强调了法律和道德的重要性,以及对违法行为和不诚实行为的谴责。
关键词: 违法行为 法律 正义

内容

“我若按婚姻法办事,就不至于落到今日的地步了”。这是陈某不领结婚证就与对方共同生活酿出苦果后的感慨。在法院里,她痛哭流涕地诉说出事情的经过。
  一九八六年,在广州工作并结婚多年的东某来到顺德县做生意,他自称是未婚青年。当时,陈某是顺德县某厂的职工。经别人介绍,她与东某相识,双方很快建立了“恋爱关系”。这时好心的亲友曾背地里提醒她:“东某是广州仔,经济条件又好,没理由来顺德找老婆。”有的还规劝她,领了结婚证才好共同生活,千万不要做出违法的事来,陈某对亲友的话半信半疑,再三追问东某,但东某一再发誓说自己没有结婚。陈某轻信了他,轻率地把自己的一切都交给了东某。不久,陈某怀孕,要求与东某登记结婚,这时,对方才把自己已经结婚,并生育了一个女儿的事实说出来。陈某被骗,悲痛欲绝。东某好说歹说,表示今后与妻子离婚,再和她结婚,东某花言巧语,使陈某又一次轻信他,到医院去做了人工流产手术。
  为了达到与东某结婚的目的,陈某对东某的错误,不敢得罪半句,反而更加迁就他。东某提出要扩大生意时,陈某把自己心爱的金项链也拿出来。一九八七年,东某的妻子又生育了一个女儿,东某自此垂头丧气,茶饭不思。后来,她突然要求陈某为他生个儿子,陈某心想,只要能生个男孩,就有可能与东某结婚。因此,她一口答应了。陈某不听单位领导和工友的劝告,辞退了工作,随东某到广州,在天河区租下一间房屋居住。自此,双方偷偷摸摸同居。去年一月,当陈某生下一个“千金”时,双方同居时那种欢声笑脸却不见了。次月,东某的妻子又生育了一男孩,从此他把陈某母女完全“忘记”了。
  陈某在广州无依无靠,只好携带着女儿回顺德生活。她想起过去自己受骗失身、失去工作,现在身边又添了个私生女,生活又无着落,今后日子如何过?她想来想去终于服下了毒药。幸得好心人极力抢救,才免一死。她既痛恨东某欺骗她,也痛恨自己不按《婚姻法》办事。现正奔走于各有关部门,强烈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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