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人向监察机关自首交代贪污贿赂八十多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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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16585
颗粒名称: 十三人向监察机关自首交代贪污贿赂八十多万
分类号: D262.6
摘要: 本文讲述了根据两院发布的《通告》,我市已有十三人向监察机关投案自首,初步交代贪污贿赂行为,涉案金额超过八十万元。其中包括凤城贸易公司的李某、三水县外贸局的麦某和三水县发展总公司的傅某。目前各监察机关正在核实并进行相应处理。
关键词: 贪污受贿 自首 通告

内容

本报讯 自两院一部关于有贪污受贿行为的人员必须主动坦白交代问题的《通告》发布后至今,我市已有十三人向监察机关投案自首,初步交代贪污贿赂数额共八十多万元。
  顺德县大良镇凤城贸易公司李某,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贪污及收受回扣。在政策感召下,他主动投案,分两次退回赃款9220元。三水县外贸局麦某和三水县发展总公司傅某,在《通告》震慑下,向该县监察局坦白交代在赴港期间收受港商财物和其他以权谋私行为,主动退回港币1500元和价值人民币4000元的礼物一批。目前,各监察机关正抓紧查对核实工作,并按《通告》精神对上述人员作出适当处理。
  市监察机关忠告有贪污、受贿行贿行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国营、集体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认清形势。悬崖勒马,迅速主动到当地监察机关、本单位或其他有关部门主动交代投案自首,走坦白从宽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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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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