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囚徒的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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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16435
颗粒名称: 母亲·囚徒的泪
分类号: D669.8
摘要: 本文记述了潘萍娇是一位中年妇女,因家庭贫困和儿子挥霍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她开始偷窃变电站的电线并销赃,但最终被捕入狱。母子三人因追求物质享受而沦为盗窃罪犯,最终导致了一个家庭的破裂。这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教训,警示人们要珍惜生活和正确追求物质利益。
关键词: 佛山市 潘萍娇 盗窃罪犯

内容

“咔嚓!”囚车打开了,一位中年妇女蹒跚地从车上走下来。她聋拉着头,蓬松的头发遮住她苍白的脸孔,岁月的足迹早已无情地爬满她的脸颊,生活的重压使她显得苍老和憔悴。她无奈地叹了一口气,一股悔恨与罪恶感深深地笼罩着她的心灵深处。此刻,她悔恨当初,想到母子三人竟在高墙内“团聚”,想到她两个儿子的前途,她哭了。
  她,叫潘萍娇,才四十岁。她曾有个幸福的家庭,但当大儿子八岁时,丈夫因病逝去。于是她将所有希望寄托在两个儿子身上。她每天起早摸黑地工作,赚钱来维持一家的生计。她含辛茹苦,终于把两个儿子养大成人。两个儿子相继找到工作,大儿子在一家私人塑科厂工作,小儿子在顺德县龙江西庆电站工作。她觉得生活赐给了她新的希望。但是,两个儿子面对着纷繁复杂的生活,象受困已久的猛兽,如饥似渴地寻觅生活上的享受,兄弟俩学会了赌博、吸烟、大吃大喝,把每月自己挣那份钱挥霍清光。儿子们不能帮补家庭的开支,使一家生活陷入了入不敷出的境地。母亲潘萍娇焦虑万分。她本以为儿子出来工作,母子三人每月有六、七百元的收入,可以过中等家庭的生活,可以摆脱多年来生活对她的煎熬,可以享受一点儿宁静、安闲的生活。可是事实竟不如想象中的来得那么美好,家境不但不觉宽裕,反而更拮据了。一家的生活只靠她的二百元工资来维持。她希望儿子帮她分担生活的重担,但“儿大不由娘。”此刻,她想到顺德县龙江西庆变电站里面有无数的电线,自己可以乘值夜班,偷一些也不妨……。这个邪念,竟给她带来了终身的悔恨。
  一九八八年九月的一天晚上深夜,潘萍娇在变电站值夜班,与大儿子约定,内应外合,开门放他进去。两母子慌慌张张地将两捆电线抬回家。事隔几天,竟一切如常。于是,他们掩饰着恐慌的心情,将电线“剥皮”,把电线内的铝线秘密销赃,得款一千多元。初次尝到的甜头,使他们深感到金钱得来的容易。她的小儿子见有利可图,在其母亲的带动下,也参予盗窃电线,自那以后,潘萍娇的心越来越贪。她胆子愈来愈大了,在一九八八年九月至一九八九年五月间,潘萍娇带着两个儿子作案八次,兄弟两人一起作案六次,共盗得变电站的电线总值二万七千五百九十元,销赃得款一万四千九百八十元,潘萍娇将大部分的赃款用于家庭开支和筹建房屋,兄弟俩将其余的赃款大肆挥霍于赌博、衣着、吃喝上。正当他们举家分享着金钱带来的物质享受,向着更高“目标”追求的时候,恢恢的法网正无情地向着他们张开了。
  生活本来既严峻,又多姿多彩的,象潘萍娇一家三口,盲目追求脱离实际的物质生活,母子三人竟同成为盗窃罪犯,法律的阶下囚。一个家庭就这样“人去楼空”了。潘萍娇的悲叹,给人们留下了“泪湿衣襟悔恨迟”的深刻教训。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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