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继承遗产应少一些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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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16195
颗粒名称: 她继承遗产应少一些吗?
分类号: D923.5
摘要: 本文记述了根据法律规定,父母赠与女儿的嫁妆已经成为女儿个人的财产,不应被算作遗产,并不影响女儿对父母遗产的继承权。女儿在继承遗产时应享有与其他继承人相同的权益。
关键词: 继承权 遗产 财产所有权

内容

编缉同志:
  两年前我出嫁时,父母给了我一批财物作为嫁妆。最近父母相继去世。办理了丧事后我提出要继承一份遗产,但兄弟们说我出嫁时父母已给一批财物,所以继承遗产时应少分一些。请问他们的说法对吗?
  三水县:黄珍黄珍同志:
  女儿出嫁时父母办的嫁妆,是父母赠给女儿的个人财产父母作为财产的所有人,有权对个人财产作出处理,赠与和继承权是两个不同性质的法律问题。父母赠与女儿的嫁妆,由于财产所有权已经转移,成为女儿个人的财产。因而不能把它再算作遗产,也不能因此而影响女儿对父母遗产的继承权。按照《继承法》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的原则,出家女尽管结婚时带有嫁妆,但继承的遗产,不应比其他继承人少。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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