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不及取的结婚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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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15768
颗粒名称: 来不及取的结婚照
分类号: D917.6
摘要: 本文记述了李某是一个渴望结婚的年轻女性,她和男友何某一起购买了结婚用品,拍了一张结婚照。然而,第二天她被逮捕了,因为她是盗窃案犯。她曾经在鞋厂工作,但后来辞职了,无法找到工作。她与何某租了一间小屋同居,但由于没有收入,她开始感到彷徨和焦虑。最终,她在邻居的房子里偷了钱,用赃款购买了结婚用品。虽然何某没有问她的钱是怎么来的,但她知道这是不道德的行为。最终,她被判刑二年零六个月。
关键词: 家庭道德 婚姻 佛山市

内容

她挽着他,满怀憧憬,步履轻盈地迈入了照相馆。“咔嚓”一声,“结婚照”上,留下了这对恋人甜蜜的笑。
  她,李某。他,何某。在这之前,两人整整忙碌了好些日子。广州、佛山、大良,一间间的商店,留下了两人的足迹。电饭煲、火水炉、铝锅,瓷碗、瓷碟、水桶、砧板、筷子、暖水瓶、胶椅、胶口盅等日用品,陆陆续续地搬入一间简陋的出租小屋。她渴望结婚,渴望早日成为这间小屋的女主人,甜甜蜜蜜地进入他们的“二人世界”。
  然而,就在他们拍了“结婚照”的第二天,“结婚照”还来不及取,一双手铐铐住了她。
  原来,“准新娘”是个盗窃案犯,结婚用品是用赃款买的。
  李某,顺德县北滘镇人,才十九岁。小学毕业后,她进了村办的一间中外合资鞋厂工作。她心灵手巧,干活勤快,手艺在厂里数她第一,港商和领导都夸她是“车鞋皇后”,每月最少也有二百八十多元的收入。她家境富裕,父亲把她当作掌上明珠,不但不用她拿钱回家,而且穿的、戴的都是父亲买给她的。她将自己挣的钱存起来,喜欢怎样用就怎样用。优越的家庭环境,可观的收入,满意的工作和疼爱她的双亲,一切一切,使她感到幸福。她那天真无邪的心,对生活充满了爱。
  一九八五年,她还只有十五、六岁的时侯,她还未懂得什么是真正的爱情的时候,就恋上了同村一位姓梁的青年。她爱得简单,爱得热烈,觉得在爱河里随意漂流竟是这样的快活。她偷尝禁果,与他同居。为了维系她那无拘无束、快快乐乐的爱,她花光了自己上千元的积蓄,卖掉了金项链、金手链、金戒指,甚至还向亲戚借款一千多元供他挥霍、供他去赌。然而,当她花光了自己的钱,为他欠落一身债的时候,当她躺在手术床上做人流手术的时候,他走了,没留下一句话,没留下一分钱。她哭,她骂,恨世间对她竟是如此冷冰冰。她喝了农药。但死神不收留她,生命又回到她那充满青春活力的躯体上。
  此事,使父母深感女儿太天真幼稚了,语重心长地教育一番之后,对她开始严加管束。自小任性的她,可不愿意听父母罗嗦的“训话”,她要去寻找她那失落的爱。不久,她又认识了邻村姓何的男青年。经过一段时间相处,两人关系密切。但慢慢地,她发现他是一个无业游民,很粗鲁、喜欢打架,饮酒、抽烟、自夸。她内心始终交织着继续“爱”下去还是早日分手的斗争。但她一想到自己以前的一切,一种自卑、恐惧情绪占据了她心头。她伯失去他,决心用自己的爱去“拴住”他,她从家里“逃”出来,与何某租屋同居。为了不让父母找到她,她辞去了鞋厂的工作。为了维持这个“家”,她四出奔走,想另找工作,但没有一种合自己心意,每做几天就觉得不顺心。她感到彷徨、焦急。何某无工作,自己又无活干,没钱怎样结婚?怎样维持这个“家”?一九八九年三月二十日上午,李某路经北滘镇林头村见一村民把屋门虚掩离去,这时一个邪念在她心中形成。于是,她推门入屋,翻搜衣柜,盗去人民币五百零七元。次日,即用赃款购买了家庭日用品。这次侥幸得手,压住了她内心一时的恐慌。四天后,她又到上述地点的另一户住宅,爬窗入屋,盗得一个有存款一千零七元的活期存折,并即到信用社取了八百元。下午,她到县城大良买了一部收录机、一个电饭煲,还特意买了一个西铁城男袋手表,送给了何某。何某从不问她的钱是怎么来的,反而觉得她对自己很好。“先拍个结婚照吧!等我年龄一到就结婚。”她兴奋地提议。他答应了。
  晚上,她在睡梦中,脸上还留着白天拍结婚照时那甜甜的笑。然而,梦里醒来的早晨,公安人员找到了她。结果,她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她,刚刚踏入豆蔻年华,便匆匆忙忙地进了监狱,咽下了自己亲手栽下的早恋苦果。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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