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意外原因合同不能履行怎么办?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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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15752
颗粒名称: 因意外原因合同不能履行怎么办?
分类号: D913.6
摘要: 本文记述了李明同志询问了一个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合同规定种植油料作物,但因河涌崩堤将其冲毁,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文章提供了合同无法履行的三种情况及解决方法,并指出这种情况通常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关键词: 合同法 买卖合同 佛山市

内容

编辑同志:
  去年底,我们村与供销社签订了种植一批油料作物合同,规定今年十月底交货。不料今年三月份因河涌崩堤把油料作物冲毁,致使合同不能履行,请问该怎么办?
  李明同志:
  合同不能履行的意外原因,一般有以下三种情况:一、由于外部的不可抗拒力或无法防止的外因,如山洪暴发、冰雹、地震等自然灾害;二、当事人一方由于关闭、停产、转产等原因,失去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三、订立经济合同所依据的国家计划修改或取消,可对经济合同进行变更、修改和解除。按你来信反映的情况,应先由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请工商管理部门或当地法院解决。一般来说因意外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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