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佛山报》 报纸 |
唯一号: | 191120020230015004 |
颗粒名称: | 制造噪音 污染水源 |
其他题名: | 南海县水泥厂混凝土供应站和金龙酒舫被限期搬迁 |
分类号: | X52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佛山市环保局根据市人大提案和群众意见,采取措施对城区河滨路的南海水泥厂混凝土供应站的严重噪声污染问题进行治理,并限期该厂于今年十二月底前搬迁。此外,根据汾江河的综合整治要求,市环保部门责令停泊在汾江河上的「金龙酒舫」限于今年十月一日前搬迁撤离,以减少污染和保障航运安全。该「金龙酒舫」的污水、粪便、垃圾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汾江河,测定结果超过国家「三废」排放标准,同时其油烟、噪声也污染了附近居民,船位也阻碍了航道交通。 |
关键词: | 南海县 水泥厂 水源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