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县委县府信访科对投诉调查的答复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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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14418
颗粒名称: 高明县委县府信访科对投诉调查的答复
分类号: D632.8
摘要: 本文是一份来自高明县委县府信访科的答复信,针对投诉信中关于西安中学学生被校长无故停课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并作出回复。
关键词: 信访科 停课问题 高明县

内容

《佛山报》:
  我们收到贵报转来几位学生的投诉信,投诉西安中学有几个学生被校长无故停课等问题。对此,我们经查核,情况如下;
  邓某、陈某、谭某是西安中学初三学生。由于学习成绩差,跟不上队,无心向学,经常违反校内学习、生活等规章制度,经班主任、级组老师、学校领导及家长常对他们进行耐心的教育,但收效不大。在今年1月份,邓某带社会青年邓国强(已被派出所拘留)回校住宿及作案,盗窃了学生的饭票(卡)、钱、大米、收音机等财物。师生此很愤慨,强烈要求学校和公安机关对他们作严肃处理。在今年3月8日晚,邓某、陈某、谭某三人,故意把单车托到山项教学楼二楼的课室,在课室内及走廊上“表演车技”,损坏了部分公物,致使在课室的同学无法学习,同学们意见很大。事后,班主任、级组长、校领导分别对他们进行耐心的教育,但三人的认识态度很差。后来,学校通知他们的家长到学校商量教育办法,但三位家长都没有到来。在这种情况下,学校同意班级老师对三位同学作停课两周,回家学习的处理。后来,学校再通知这三位家长先后到学校来表示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子女的教育。不到两周时间,这三位被停课的同学已先后回校上课了。
  我们认为,对这几个学生惩罚是必要的。而写信人是非不分是不对的。特此函复。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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